《局外人》:真实的生命,荒诞的生存
作者:
明亮
分类:
作文素材
子类:
名作素材
【作者简介】  
阿贝尔•加缪,法国哲学家、作家,1913年出生于法属阿尔及利亚,1960年死于一场车祸。在文学方面,其重要作品包括中篇小说《局外人》,长篇小说《鼠疫》,剧本《卡里古拉》,随笔《西绪福斯神话》(又译《西西弗的神话》)等。1957年,加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中这样写道:“他的重要文学创作以明彻的认真态度阐明了我们这个时代人类良知的问題。”“作为一个艺术家和道德家,通过一个存在主义者对世界荒诞性的透视,形象地体现了现代人的道德良知,戏剧性地表现了自由、正义和死亡等有关人类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題。”加缪的作品对后期的荒诞派戏剧和新小说影响很大,同时跨越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成为我国上个世纪80年代兴起的先锋小说的重要资源和范本。
  
【故事梗概】
中篇小说《局外人》发表于1942年,是加缪的成名作,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重要作品之一。这篇小说以公司职员“默而索”的自述为线索,叙述了主人公的一段生活经历。其间,默而索无意中开枪杀了人,全文也由此为转折点,分成“第一部”和“第二部”两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小说按照时间前后顺序由默而索的母亲去世写起,写“我”前去郊区的养老院奔丧,回城后第二天与女友玛丽去游泳、看电影,写“我”帮助邻居莱蒙写信以便教训他的情妇,写“我”在海滩上开枪杀死了莱蒙的对头等。第二部分从“我”被捕之后的审讯写起,写玛丽来看望“我”,“我”逐渐习惯了监狱生活,“我”受到法庭的审判,以及被判斩首示众后“我”拒绝接待神甫等。粗略地来看,小说似乎记叙了一桩简单的谋杀案,事实却没有这么简单。  
默而索是因为“太阳”而误杀了莱蒙的对头,这个理由看似荒谬,但却是事实。然而,没有人能够接受这一辩解,尤其当法庭的调查审讯将默而索为母亲奔丧前后的举止联系进来之后。默而索将母亲送到了养老院,记不清母亲的年龄,在守灵时抽烟、喝咖啡,整个奔丧过程中没有哭甚至没有痛苦,而第二天便和女友去游泳、看喜剧电影,这种种迹象,似乎显示默而索的内心冷漠,然而实际上他是理解和爱自己的母亲的。检察官控告默而索“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这一控诉极富说服力,默而索可以说由此被社会抛弃了。  
当被社会抛弃时,默而索感到的是幸福,这说明他最终主动地抛弃了社会。而在自我与社会的彻底分裂中,默而索的真实感达到了极致,这种幸福指向了人的生存的荒诞。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中所言的“对世界荒诞性的透视”,在这里得到了生动的呈现。而“表现荒诞”,可以说正是这篇小说的主旨,在文中这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社会规则对真实生命的排斥,比如人的愿望与世界的盲目之间的冲突,比如人与他的场景乃至整个世界相分离的倾向等等。  
以下选段来自小说第一部的最后部分,也就是默而索开枪杀死莱蒙的对头一部分,如前所言,这是改变默而索命运的一次意外转折。  
  
【名著选段】
我们在海滩上走了很久。太阳现在酷热无比,晒在沙上和海上,散成金光点点。我觉得莱蒙知道去哪儿,但这肯定是个错误的印象。我们走到海滩尽头,那儿有一眼小泉,水在一块巨石后面的沙窝里流着。在那儿,我们看见了那两个阿拉伯人。他们躺着,穿着油腻的蓝色工装。他们似乎很平静,差不多也很高兴。我们来了,并未引起任何变化。用刀刺了莱蒙的那个人一声不吭地望着他。另一个吹着一截小芦苇管,一边用眼角瞄着我们,一边不断地重复着那东西发出的三个音。  
这时候,周围只有阳光、寂静、泉水的轻微的流动声和那三个音了。莱蒙的手朝装着手枪的口袋里伸去,可是那个人没有动,他们一直彼此对视着。我注意到吹笛子的那个人的脚趾分得很开。莱蒙一边盯着他的对头,一边问我:“我干掉他?”我想我如果说不,他一定会火冒三丈,非开枪不可。我只是说:“他还没说话呢。这样就开枪不好。”在寂静和炎热之中,还听得见水声和笛声。莱蒙说:“那么,我先骂他一顿,他一还口,我就干掉他。”我说:“就这样吧。但是如果他不掏出刀子,你不能开枪。”莱蒙有点火了。那个人还在吹,他们俩注意着莱蒙的一举一动。我说:“不,还是一个对一个,空手对空手吧。把枪给我。如果另一个上了,或是他掏出了刀子,我就干掉他。”  
莱蒙把枪给我,太阳光在枪上一闪。不过,我们还是站着没动,好像周围的一切把我们裹住了似的。我们一直眼对眼地相互盯着,在大海、沙子和阳光之间,一切都停止了,笛音和水声都已消失。这时我想,可以开枪,也可以不开枪。突然间,那两个阿拉伯人倒退着溜到山岩后面。于是,莱蒙和我就往回走了。他显得好了些,还说起回去的公共汽车。  
我一直陪他走到木屋前。一级一级登上木台阶,我在第一级前站住了,脑袋被太阳晒得嗡嗡直响,一想到要费力气爬台阶和还要跟那两个女人说话,就泄气了。可是天那么热,一动不动地待在一片从天而降的耀眼的光雨中,也是够难受的。待在那里,还是走开,其结果是一样的。过了一会儿,我朝海滩转过身去,迈步往前走了。  
到处依然是一片火爆的阳光。大海憋得急速地喘气,把它细小的浪头吹到海滩上。我慢慢地朝山岩走去,觉得太阳晒得额头膨胀起来。热气整个儿压在我身上,我简直迈不动腿。每逢我感到一阵热气扑到脸上,我就咬咬牙,握紧插在裤兜里的拳头。我全身都绷紧了,决意要战胜太阳,战胜它所引起的这种不可理解的醉意。从砂砾上、雪白的贝壳或一片碎玻璃上反射出来的光亮,像一把把利剑劈过来,剑光一闪,我的牙关就收紧一下。我走了很长时间。  
远远地,我看见了那一堆黑色的岩石,阳光和海上的微尘在它周围罩上一圈炫目的光环。我想到了岩石后面的清凉的泉水。我想再听听淙淙的水声,想逃避太阳,不再使劲往前走,不再听女人的哭声,总之,我想找一片阴影休息一下。可是当我走近了,我看见莱蒙的对头又回来了。  
他是一个人,仰面躺着,双手枕在脑后,头在岩石的阴影里,身子露在太阳底下。蓝色工装被晒得冒热气。我有点儿吃惊。对我来说,那件事已经完了,我来到这儿根本没想那件事。  
他一看见我,就稍稍欠了欠身,把手插进口袋里。我呢,自然而然地握紧了口袋里莱蒙的那支手枪。他又朝后躺下了,但是并没有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我离他还相当远,约有十几米吧。我隐隐约约地看见,在他半闭的眼皮底下目光不时地一闪。然而最经常的,却是他的面孔在我眼前一片燃烧的热气中晃动。海浪的声音更加有气无力,比中午的时候更加平静。还是那一个太阳,还是那一片光亮,还是那一片伸展到这里的海滩。两个钟头了,白昼没有动;两个钟头了,它在这一片沸腾的金属的海洋中抛下了锚。天边驶过一艘小轮船,我是瞥见那个小黑点的,因为我始终盯着那个阿拉伯人。  
我想我一直要一转身,事情就完了。可是整个海滩在阳光中颠动,在我身后挤来挤去。我朝泉水走了几步,阿拉伯人没有动。不管怎么说,他离我还相当远。也许是因为他脸上的阴影吧,他好像在笑。我等着,太阳晒得我两颊发烫,我觉得汗珠聚在眉峰上。那太阳和我安葬妈妈那天的太阳一样,头也像那天一样难受,皮肤下面所有的血管都一齐跳动。我热得受不了,又往前走了一步。我知道这是愚蠢的,我走一步并逃不过太阳。但是我往前走了一步,仅仅一步。这一次,阿拉伯人没有起来,却抽出刀来,迎着阳光对准了我。刀锋闪闪发亮,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就在这时,聚在眉峰下的汗珠一下子流到了眼皮上,蒙上一幅温吞吞的,模模糊糊的水幕。这一泪水和盐水掺和在一起的水幕使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我只觉得铙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那把刀刺眼的刀锋总是隐隐约约地对着我。滚烫的刀尖穿过我的睫毛,挖着我的痛苦的眼睛。就在这时,一切都摇晃了。大海呼出一口沉闷而炽热的气息。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泄着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着枪。枪机扳动了,我摸着光滑的枪柄,就在那时,猛然一声震耳的巨响,一切都开始了。我甩了甩汗水和阳光。我知道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而在那时我曾是幸福的。这时,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也看不出什么来。然而,那却好像是我在苦难之门上短促地叩了四下。  
  
【选段赏析】  
通过对上面选段的阅读,我们可以发现,加缪的小说在语言上极富特色,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白描手法。加缪在描写人和事时,很少使用修辞手法,也很少进行情绪的渲染等,而是抓住事物的骨干或特点直接加以表述。阅读时,我们能够感受到作者乃至主人公“我”的冷静和克制,一切均不动声色地摆到你面前。然而文章并不因此显得枯涩,反而底蕴十足。这便启示我们,文章是否生动不取决于文辞是否“绚烂”,而“直面事物本身”,或许能给我们更直接和真实的感受。  
其次,细节描写。加缪的语言乍一看会让人觉得有些“啰唆”,简直事无巨细,什么都要写到。细细品读,我们就会发现,没有一处是旁枝末节的废话。一方面,我们的人生很多时候正是被一些看似无足轻重的细节所决定,在旁批中我们已经提到几处。另一方面,与那些“主要线索”“深根粗干”相比,一个动作、一个神情,内心掠过的一丝情绪,或许能更传神地反映出人物的真实状态。此外,某些细节会揭示出远远多于事件本身的内涵,比如“我”在对峙中注意到对方的脚趾,瞥见天边驶过的一艘小轮船等,这些细节多少是不合时宜的,却非常真实,它流露出人物与场景、人与世界相分离的荒诞感。  
最后,运用短句。白描手法以及注重细节,这必然导致了短句的大量使用。短句可以提供更丰富的信息,同时形成一种简洁、明快的节奏感。
阿贝尔•加缪,法国哲学家、作家,1913年出生于法属阿尔及利亚,1960年死于一场车祸。在文学方面,其重要作品包括中篇小说《局外人》,长篇小说《鼠疫》,剧本《卡里古拉》,随笔《西绪福斯神话》(又译《西西弗的神话》)等。1957年,加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中这样写道:“他的重要文学创作以明彻的认真态度阐明了我们这个时代人类良知的问題。”“作为一个艺术家和道德家,通过一个存在主义者对世界荒诞性的透视,形象地体现了现代人的道德良知,戏剧性地表现了自由、正义和死亡等有关人类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題。”加缪的作品对后期的荒诞派戏剧和新小说影响很大,同时跨越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成为我国上个世纪80年代兴起的先锋小说的重要资源和范本。
  
【故事梗概】
中篇小说《局外人》发表于1942年,是加缪的成名作,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重要作品之一。这篇小说以公司职员“默而索”的自述为线索,叙述了主人公的一段生活经历。其间,默而索无意中开枪杀了人,全文也由此为转折点,分成“第一部”和“第二部”两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小说按照时间前后顺序由默而索的母亲去世写起,写“我”前去郊区的养老院奔丧,回城后第二天与女友玛丽去游泳、看电影,写“我”帮助邻居莱蒙写信以便教训他的情妇,写“我”在海滩上开枪杀死了莱蒙的对头等。第二部分从“我”被捕之后的审讯写起,写玛丽来看望“我”,“我”逐渐习惯了监狱生活,“我”受到法庭的审判,以及被判斩首示众后“我”拒绝接待神甫等。粗略地来看,小说似乎记叙了一桩简单的谋杀案,事实却没有这么简单。  
默而索是因为“太阳”而误杀了莱蒙的对头,这个理由看似荒谬,但却是事实。然而,没有人能够接受这一辩解,尤其当法庭的调查审讯将默而索为母亲奔丧前后的举止联系进来之后。默而索将母亲送到了养老院,记不清母亲的年龄,在守灵时抽烟、喝咖啡,整个奔丧过程中没有哭甚至没有痛苦,而第二天便和女友去游泳、看喜剧电影,这种种迹象,似乎显示默而索的内心冷漠,然而实际上他是理解和爱自己的母亲的。检察官控告默而索“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这一控诉极富说服力,默而索可以说由此被社会抛弃了。  
当被社会抛弃时,默而索感到的是幸福,这说明他最终主动地抛弃了社会。而在自我与社会的彻底分裂中,默而索的真实感达到了极致,这种幸福指向了人的生存的荒诞。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中所言的“对世界荒诞性的透视”,在这里得到了生动的呈现。而“表现荒诞”,可以说正是这篇小说的主旨,在文中这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社会规则对真实生命的排斥,比如人的愿望与世界的盲目之间的冲突,比如人与他的场景乃至整个世界相分离的倾向等等。  
以下选段来自小说第一部的最后部分,也就是默而索开枪杀死莱蒙的对头一部分,如前所言,这是改变默而索命运的一次意外转折。  
  
【名著选段】
我们在海滩上走了很久。太阳现在酷热无比,晒在沙上和海上,散成金光点点。我觉得莱蒙知道去哪儿,但这肯定是个错误的印象。我们走到海滩尽头,那儿有一眼小泉,水在一块巨石后面的沙窝里流着。在那儿,我们看见了那两个阿拉伯人。他们躺着,穿着油腻的蓝色工装。他们似乎很平静,差不多也很高兴。我们来了,并未引起任何变化。用刀刺了莱蒙的那个人一声不吭地望着他。另一个吹着一截小芦苇管,一边用眼角瞄着我们,一边不断地重复着那东西发出的三个音。  
这时候,周围只有阳光、寂静、泉水的轻微的流动声和那三个音了。莱蒙的手朝装着手枪的口袋里伸去,可是那个人没有动,他们一直彼此对视着。我注意到吹笛子的那个人的脚趾分得很开。莱蒙一边盯着他的对头,一边问我:“我干掉他?”我想我如果说不,他一定会火冒三丈,非开枪不可。我只是说:“他还没说话呢。这样就开枪不好。”在寂静和炎热之中,还听得见水声和笛声。莱蒙说:“那么,我先骂他一顿,他一还口,我就干掉他。”我说:“就这样吧。但是如果他不掏出刀子,你不能开枪。”莱蒙有点火了。那个人还在吹,他们俩注意着莱蒙的一举一动。我说:“不,还是一个对一个,空手对空手吧。把枪给我。如果另一个上了,或是他掏出了刀子,我就干掉他。”  
莱蒙把枪给我,太阳光在枪上一闪。不过,我们还是站着没动,好像周围的一切把我们裹住了似的。我们一直眼对眼地相互盯着,在大海、沙子和阳光之间,一切都停止了,笛音和水声都已消失。这时我想,可以开枪,也可以不开枪。突然间,那两个阿拉伯人倒退着溜到山岩后面。于是,莱蒙和我就往回走了。他显得好了些,还说起回去的公共汽车。  
我一直陪他走到木屋前。一级一级登上木台阶,我在第一级前站住了,脑袋被太阳晒得嗡嗡直响,一想到要费力气爬台阶和还要跟那两个女人说话,就泄气了。可是天那么热,一动不动地待在一片从天而降的耀眼的光雨中,也是够难受的。待在那里,还是走开,其结果是一样的。过了一会儿,我朝海滩转过身去,迈步往前走了。  
到处依然是一片火爆的阳光。大海憋得急速地喘气,把它细小的浪头吹到海滩上。我慢慢地朝山岩走去,觉得太阳晒得额头膨胀起来。热气整个儿压在我身上,我简直迈不动腿。每逢我感到一阵热气扑到脸上,我就咬咬牙,握紧插在裤兜里的拳头。我全身都绷紧了,决意要战胜太阳,战胜它所引起的这种不可理解的醉意。从砂砾上、雪白的贝壳或一片碎玻璃上反射出来的光亮,像一把把利剑劈过来,剑光一闪,我的牙关就收紧一下。我走了很长时间。  
远远地,我看见了那一堆黑色的岩石,阳光和海上的微尘在它周围罩上一圈炫目的光环。我想到了岩石后面的清凉的泉水。我想再听听淙淙的水声,想逃避太阳,不再使劲往前走,不再听女人的哭声,总之,我想找一片阴影休息一下。可是当我走近了,我看见莱蒙的对头又回来了。  
他是一个人,仰面躺着,双手枕在脑后,头在岩石的阴影里,身子露在太阳底下。蓝色工装被晒得冒热气。我有点儿吃惊。对我来说,那件事已经完了,我来到这儿根本没想那件事。  
他一看见我,就稍稍欠了欠身,把手插进口袋里。我呢,自然而然地握紧了口袋里莱蒙的那支手枪。他又朝后躺下了,但是并没有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我离他还相当远,约有十几米吧。我隐隐约约地看见,在他半闭的眼皮底下目光不时地一闪。然而最经常的,却是他的面孔在我眼前一片燃烧的热气中晃动。海浪的声音更加有气无力,比中午的时候更加平静。还是那一个太阳,还是那一片光亮,还是那一片伸展到这里的海滩。两个钟头了,白昼没有动;两个钟头了,它在这一片沸腾的金属的海洋中抛下了锚。天边驶过一艘小轮船,我是瞥见那个小黑点的,因为我始终盯着那个阿拉伯人。  
我想我一直要一转身,事情就完了。可是整个海滩在阳光中颠动,在我身后挤来挤去。我朝泉水走了几步,阿拉伯人没有动。不管怎么说,他离我还相当远。也许是因为他脸上的阴影吧,他好像在笑。我等着,太阳晒得我两颊发烫,我觉得汗珠聚在眉峰上。那太阳和我安葬妈妈那天的太阳一样,头也像那天一样难受,皮肤下面所有的血管都一齐跳动。我热得受不了,又往前走了一步。我知道这是愚蠢的,我走一步并逃不过太阳。但是我往前走了一步,仅仅一步。这一次,阿拉伯人没有起来,却抽出刀来,迎着阳光对准了我。刀锋闪闪发亮,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就在这时,聚在眉峰下的汗珠一下子流到了眼皮上,蒙上一幅温吞吞的,模模糊糊的水幕。这一泪水和盐水掺和在一起的水幕使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我只觉得铙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那把刀刺眼的刀锋总是隐隐约约地对着我。滚烫的刀尖穿过我的睫毛,挖着我的痛苦的眼睛。就在这时,一切都摇晃了。大海呼出一口沉闷而炽热的气息。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泄着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着枪。枪机扳动了,我摸着光滑的枪柄,就在那时,猛然一声震耳的巨响,一切都开始了。我甩了甩汗水和阳光。我知道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而在那时我曾是幸福的。这时,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也看不出什么来。然而,那却好像是我在苦难之门上短促地叩了四下。  
  
【选段赏析】  
通过对上面选段的阅读,我们可以发现,加缪的小说在语言上极富特色,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白描手法。加缪在描写人和事时,很少使用修辞手法,也很少进行情绪的渲染等,而是抓住事物的骨干或特点直接加以表述。阅读时,我们能够感受到作者乃至主人公“我”的冷静和克制,一切均不动声色地摆到你面前。然而文章并不因此显得枯涩,反而底蕴十足。这便启示我们,文章是否生动不取决于文辞是否“绚烂”,而“直面事物本身”,或许能给我们更直接和真实的感受。  
其次,细节描写。加缪的语言乍一看会让人觉得有些“啰唆”,简直事无巨细,什么都要写到。细细品读,我们就会发现,没有一处是旁枝末节的废话。一方面,我们的人生很多时候正是被一些看似无足轻重的细节所决定,在旁批中我们已经提到几处。另一方面,与那些“主要线索”“深根粗干”相比,一个动作、一个神情,内心掠过的一丝情绪,或许能更传神地反映出人物的真实状态。此外,某些细节会揭示出远远多于事件本身的内涵,比如“我”在对峙中注意到对方的脚趾,瞥见天边驶过的一艘小轮船等,这些细节多少是不合时宜的,却非常真实,它流露出人物与场景、人与世界相分离的荒诞感。  
最后,运用短句。白描手法以及注重细节,这必然导致了短句的大量使用。短句可以提供更丰富的信息,同时形成一种简洁、明快的节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