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成长需要追逐信念
作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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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著导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  李1960年所写的一部经典现代小说,主题深刻,文辞隽永。还曾多次经过改编搬上大银幕,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喜爱。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小说讲述了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小说主人公阿提克斯•芬奇是一个充满正义感和同情心的律师,常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们伸张正义。他告诫孩子,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从比喻意义上说,知更鸟代表着纯洁无辜的人,当你杀死它时就好像是在杀死无辜的人。
        
        作者简介
        哈珀·李(1926年4月28日--2016年2月19日)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  1960年发表她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令她获得巨大的声誉,这部小说获得当年的普利策小说奖,至今已经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3000万册。2016年2月19日,美哈珀·李在家乡阿拉巴马州门罗维尔逝世,享寿89岁。
           
        素材随手引
        陪审团
        迪儿脑袋靠在杰姆肩上,睡得正香。杰姆则静静地坐着。
        “好长时间了吧?”我问他。
        “是啊,斯库特。”他高兴地说。
        “可是,照你原来说的,只要五分钟就够了。”
        杰姆扬起了眉毛。“有些事你不懂。”他说,我困得实在没力气和他争辩。
        不过我肯定还是相当清醒的,否则那印象不会悄悄进入我的记忆。它和上个冬天的记忆没有什么不同,尽管这个夜晚很闷热,我也打哆嗦了。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直到法庭里的气氛都变了,变得和那个寒冷二月的早晨一模一样:知更鸟不叫了,莫迪小姐新房子上的建筑工们停止了敲击,每一户邻居家的木门都关得像拉德利家一样严。一条荒凉的、紧张等待着的、空空如也的街道,  而法庭里却是坐满了人。闷热的夏夜和冬天的早晨,它们竟然毫无区别。泰特先生进来了,他在跟阿蒂克斯说话,很可能还穿着他的高筒皮靴和短夹克。阿蒂克斯停止了他安静的散步,把一只脚蹬在椅子最下面的横档上。他一边听着泰特先生说话,一边慢慢地上下摩挲着大腿。我随时期待着泰特先生会说:“芬奇先生,把他带走吧??”
        可是泰特先生说的却是:“准备开庭。”那声音很威严地响起,我们楼下的脑袋都猛地抬了起来。泰特先生出了法庭,随后带回了汤姆·鲁宾逊。他把汤姆引到阿蒂克斯旁边,让他坐在原来的位子上,自己则站在旁边。泰勒法官也猛然惊醒,直直地坐在椅子上,盯着空空的陪审团包厢。
        接着发生的事就像梦境。在梦中我看见陪审员们回来了,像潜水员一样移动着,而泰勒法官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是那么微弱。我看见了只有律师的孩子才可能看到、才期望出现的情景,那就像看着阿蒂克斯走上大街,举枪上肩并扣动了扳机,可是看的过程中心里一直很清楚:那枪里是空的。
        陪审团从不看已被他们判罪的被告。当这个陪审团进来时,他们也没有一个人去看汤姆。陪审长把一张纸递给了泰特先生,泰特先生把它交给书记员  ,他随即又交给了泰勒法官??
        我闭上了眼睛。泰勒法官在宣读陪审团的表决:“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我偷眼看了看汤姆,他的手在栏杆上抓得发白,两个肩膀一耸一耸的,好像每一声“有罪”都像刀子捅在他的胸口。
        泰勒法官在说着什么。他把法槌攥在手里,却没有用它。朦胧中,我看见阿蒂克斯在把桌上的文件收进文件箱里。他“砰”地一声合上箱子,走到法庭记录员身边说了些什么,对吉尔默先生点点头,然后又走到汤姆身边,手抚着他的肩膀和他耳语起来。阿蒂克斯从椅背上拿起外套,把它搭在肩上,离开了法庭,然而走的却不是他平常的出口。他肯定是想抄近路回家,因为他快步走上了通往南门的中间过道。他向门口走去的当儿,我的眼睛一直追随着他的头顶。他没有朝上看。
        有人碰了碰我,可是我不愿让眼睛离开下面的人群,不愿离开那从过道上走远的阿蒂克斯孤独的身影。
        “琼.路易斯小姐?”
        我环顾四周,发现他们全都站了起来。我们周围和对面的看台上,所有的黑人都站起来了。赛克斯牧师的声音像泰勒法官的一样遥远:
        “琼.路易斯小姐,起立。你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点读
        这本书讲的是孩子们在一个严重缺乏理想的时代成长的故事。即使当汤姆·罗宾逊被恶人诬陷时,阿提克斯·芬奇也不愿谴责他所在社区的残暴习俗,而是宁愿坚忍地尝试消化对诬陷者的仇恨——直到一个名叫罗伯特·E·李·艾维尔的流氓殴打了他的孩子。
        这是一部关于是与非、善意与卑鄙的小说。在上世纪60年代,生活在阿拉巴马州乡下、还是一个孩子的“我”目睹过这样的故事发生,公共汽车被掀翻,民权运动者被殴打,甚至陪审团对于无辜人简单粗暴地宣布有罪。阿提克斯·芬奇,一位给大家带来了理性、善意及几丝希望的律师——他试图拯救罗宾逊。他也给孩子带来了新的理想与童年。
        
        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
        我们的父亲什么也不做,他在办公室里工作,不是药店。阿提克斯不为我们县开自卸式卡车,也不是县治安官,不在农场耕作,也不在修车厂修车,或做着任何其他可能令人钦佩的事情。
        除此之外,他还戴着眼镜。他的左眼几近失明,他说左眼是芬奇家族的诅咒。当他想看清某样东西时,就偏着头用右眼看。
        他不做同学的父亲们经常做的事情,从不打猎,也不打扑克、钓鱼、喝酒或吸烟,而是坐在起居室里读书。
        拥有这些特质,他还不肯如我们所愿地保持默默无闻。那年,整个学校都在嘁嘁喳喳地议论他为汤姆•  鲁滨逊辩护的事情,没有一句赞美之词。在我奉行“懦弱政策”期间,我与塞西尔•  雅各布斯打了一架,之后便有传言:斯科特•  芬奇不会再打架了,因为她爸爸不允许。这并非完全正确:我不会在公共场合为阿提克斯打架,但家庭是私人场所。我会和远房表亲及关系更近的任何家里人拼了老命。
        当阿提克斯给我们气枪时,他不肯教我们射击。杰克叔叔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入门指导,他说阿提克斯对枪不感冒。阿提克斯有一天对杰姆说:“我宁愿你朝着后花园中的铁罐开枪,但我知道你还是会去捕鸟的。你可以射杀所有你想杀的蓝松鸦,如果你能打中它们的话,但须切记,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
        那是我惟一一次听阿提克斯说做什么事情是一种罪恶,我为此询问了莫德小姐。
        “你父亲说得对。”她说。“知更鸟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为人类歌唱。它们不会吃光人们的花园,不会在玉米仓库中筑巢,而只会为我们呕心沥血地歌唱。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知更鸟是有罪的。”
        “莫德小姐,这是一个很老的社区,对吗?”
        “比这个镇更有些年头。”
        “不是啊,我是说居住在街区里的人都很老。杰姆和我是这里仅有的孩子,杜博斯太太都快100岁了,瑞秋小姐也很老了,你和阿提克斯也是。”
        “我不会说50岁左右的人老,”莫德小姐酸溜溜地说道。“我还不用坐着轮椅到处走,对吧?你父亲也还不用。或许你说得对,珍•  路易斯,这是一个稳定的社区。周围不能经常看见很多年轻人,对吧?”
        “对滴,在学校里……”
        当阿提克斯回家吃饭时,他看见我蹲在地上,瞄准街对面。“你想朝什么开枪?”
        “莫德小姐的屁股。”
        阿提克斯转过身,看到我那庞大的靶子正弯腰伏在灌木丛上。他把帽子转到了后面,走到街对面去。“莫德,”他叫道。“我想我最好给你一点提醒,你的处境很危险。”
        阿提克斯转过身,告诉我应该撤了。“不要再让我看到你用枪指着任何人,”他说。
        点读
        “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这是阿提克斯借着一个比喻来告诉孩子们,对于任何事情任何生命,都应该有所敬畏。知更鸟是平凡的无辜者,也是阿蒂克斯努力为之尽责的一个象征,在文中成为对自由和平等追求的一个标志。“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成长需要学会的有坚持信念,追逐善良,还要学会理解那些沉默的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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